當承租人將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駕駛證、租車押金交給汽車出租公司后,承租人與汽車出租公司簽訂租車合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可以幫助承租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簽訂租車合同要慎重。承租人簽訂租車合同時一定要慎重,日租價格要寫清楚,日里程約定要根據需求與租賃公司協商制定;要與汽車出租公司在合同當中明確相關責任,明確違章的處罰標準
使用環節多留意。租車期間所有交通違章,都由承租人來解決,行車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汽車出租公司與承租人在租車合同中有一個約定,每天的行駛里程不得超過300公里,在租期內盡量安排好行程計劃來規避日里程超出約定。
車輛發生故障需冷靜。在承租期內如果車輛發生故障,承租人要時與汽車出租公司聯系,協商解決。如遇交通事故,請及時與汽車出租公司或汽車保單上的保險公司聯系,電話通知交通管理人員到達事故現場進行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