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喪葬服務店一直關注的杭州保姆縱火案如今終于得到最終判決,喪者家屬與物業之間的和解,預示著這一悲痛人心的事件塵埃落定。
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杭州綠城海企實業有限公司也已全面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義務。2018年5月21日,林生斌等三人提起生命權糾紛民事訴訟,要求判令九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合計23557440.8元,財產損失41000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0000元,并賠禮道歉。其中,對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起訴,因為不屬于民事起訴范圍,早被法院裁定駁回。如今,原告撤回對六被告的起訴,又與物業和開發商達成調解協議,意味著這場關注度極高的索賠1.44億元的民事訴訟,以調解方式結束。 從法律的層面說,作為物業管理方,作為小區開發商,綠城的過錯責任毋庸置疑;但必須首先明白的是,這只是一起民事糾紛,與刑事無關。隨著莫煥晶被執行死刑,轟動一時的杭州保姆縱火案,刑事部分已告終局。既然是民事索賠,無論愿不愿意說破,說到底,還是個錢字。 基于最大程度獲賠的經濟考量,接受調解相比法院判決,肯定是更優解。情感的歸情感,法律的歸法律。就像林生斌可以列很多的被告,但最后并不是所有的被告都因此擔責;雖然林生斌索賠1.44億元,光是精神損害賠償就高達8000萬,但依照當前司法實踐,這樣的訴求恐怕很難得到全部滿足。 2013年,長沙開福區左岸春天小區一居民住宅發生火災,造成業主戴某一家3人因吸入大量煙氣窒息死亡。最后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擔責三成,賠償48萬元。3條人命,賠償只有區區48萬。就算讓物業擔全責,也不過一百多萬。杭州比長沙居民收入水平相對更高,房子也更值錢,但真的依法來判,能判多少是可以估算的。 林生斌與綠城的調解協議,賠償金額幾何,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應該要比法院判決多,甚至是多很多。對林生斌一家來說,接受調解因此是非常理性的選擇。對杭州中院來說,也算是長吁一口氣。保姆縱火案社會影響那么大,若是判決賠償數額很少,輿論壓力可想而知,但法院又必須并且只能那么判。 逝者已矣,縱火者也已伏法,林生斌更需要回歸正常的生活。放下仇恨,關鍵要和自己和解,雖然很難,但也只能輕輕地放下,慢慢地走出。杭州保姆縱火案的民事索賠,調解是最好的結局,厚黑的猜想是對法律的無知,輿論需要送上的,唯有祝福。綿陽喪葬服務店祈禱逝者安息,并且再也不要發生類似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