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中國專利保護情況來看,其是否適宜專利流氓的產生及發展,文中給出具體分析。
合肥專利律師提醒:隨著安防行業的不斷壯大,業內知識產權的侵權現象也逐漸越來越多,其中商標權、專利權的糾紛已經在安防行業有案例存在。
合肥專利律師告訴您如何通過著作權保護外觀設計專利,以及著作權保護較外觀設計保護有哪些優點。
袁長新發現,通過百度等網站搜索國安票務來進行網上訂票,最前出現的竟是攜程網的鏈接。此類行為應屬于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武漢美的中央空調有哪些產品種類 隨著技術的不斷提高,美的中央空調的產品線也在不斷擴充,武漢家電賣場現擁有多聯機、冷水機、空氣能熱水機、輕型商用機、工業洗衣機、自控產品及冷凍冷藏產品等七大產品線,上萬個型號的產品,幾乎涵蓋了除吸引式以外的所有暖通設備。
深圳南灣學校沒有校巴,大巴車、私家車等“野雞校巴”瘋狂營運,而其中一輛“野雞校巴”的所屬公司——深圳國旅旅游汽車有限公司卻還表示,即使大巴車沒有得到學校授權,也將繼續接送學生。 而乘坐“野雞校巴”的學生所屬的學!蠟硨W校負責人則表示,只負責學生在學校內的安全,對學生上學放學的出行問題,學校不做考慮。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2006年1月26日夜,時任河南省許昌縣蘇橋鎮鑫鑫超市主管人事經理的李木森,下班后趁其他職工熟睡之機,從二樓廁所旁邊的梯子上下到超市后院進入超市內,用私配的超市保險柜鑰匙將柜子打開,盜竊現金18130元。先將所盜現金放在超市庫房的西北角,用木板擋住,幾天后將所盜現金從木板下取走,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編者按:在現實生活中,不少人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或因為疏忽大意,或因為不熟悉相關專業知識,落入對方設置的文字陷阱,導致合法權益受損。本報刊發此主題專版,旨在提醒讀者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要認真審核合同內容,合同用詞一定要準確嚴謹,必要時請專業人士把關,以免吃虧上當。
本案的第一個爭議焦點是原、被告等四人上北京去之前有無對索回的款物作出平均分配的約定。雖然原告南通開發區華豐色織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通州市先鋒江?棽紡S的法定代表人、被告周廣友、案外人唐衛東之間沒有沒有對從北京索回的款物進行平均分配作出書面約定,
2009年11月4日,x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稱被告某陶瓷公司將梭式窯項目包給f某承建,被告f某雇傭我施工,我在施工過程中不慎負傷,經鑒定構成傷殘九級,兩被告應連帶賠償我各項損失106010元。
最高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死刑復核程序,對該案進行了復核。認為:原審認定被告人李全志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決定,于1988年12月21日裁定核準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審以投機倒把罪判處李全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今天,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退貨而引起的增值稅發票退稅糾紛,判決被告某包裝公司賠償原告某紙業公司稅款損失48975元。
上訴人某某服飾設計(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因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08)東民初字第0355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導讀]:本文通過對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的案例分析,以案說法,講解儲蓄存款合同糾紛處理、訴訟中的要點和注意事項。 [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情介紹]
但該法第二十四條同樣指出:“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倍_曼只是普通員工,并不屬于上述主體,且期限超過二年,故公司的競業限制對羅曼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去年12月30日,四川省委突然宣布免去黃學玖中共綿陽市委書記、常委、委員等系列黨內職務,一起被掩藏數月的市委書記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頂包的惡性案件浮出水面。(《新京報》1月9日)
朝陽區人民法院審查了原告倪培璐、王穎的撤訴申請后認為,當事人雙方已自行和解,此案已無繼續審理的必要,原告的撤訴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遂于1992年11月18日裁定:準予原告倪培璐、王穎撤訴。
2011年7月,某高職在校學生陳某利用暑假時間至某電子有限公司打工,在作業過程中右手食指、中指被機器擠傷。該公司承擔了陳某的醫療費,但對陳某之后的傷殘補償不予認可。司法鑒定機構鑒定陳某致殘程度為十級,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經多次協商未果后,陳某將電子公司告上法院,索賠損失。
靜安區人民法院于1988年6月10日判決:一、被告《上海文化藝術報》、趙偉昌對徐良名譽權應停止侵害,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在上海市市級日報上登報為原告徐良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登報內容須經法院審核,費用由《上海文化藝術報》負擔百分之七十,趙偉昌負擔百分之三十。二、《上海文化藝術報》賠償徐良經濟損失計人民幣二千五百九十元;趙偉昌賠償徐良經濟損失計人民幣一千一百一十元。